群众举报的营山县太蓬乡完小一班主任违规办补习班收补课费问题,经该县纪委和教育局联合调查,群众举报属实。4月29日,营山县有关方面称,当事班主任已受到严肃处理,太蓬小学被责令向县纪委写出书面检讨。
日前,有学生家长向市长热线举报,营山县太蓬小学三年级本学期收取补课费50元。接到市长热线办“督办函”后,营山县委、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,责成县纪委、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举报进行深入调查。
经查,太蓬小学三年级有在校学生67人,春季开学后,该校三年级班主任、语文教师李某某,向本班“自愿申请”补课的31位学生收取补课费,每生50元,共计1550元。在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前,太蓬小学校领导从学生家长处得到反映后,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,督促李某某全部退还所收补课费。
根据调查情况,营山县有关方面对太蓬小学李某某违规办理补习班且收取补课费1550元的问题作出进一步处理,责成李某某向县教育局写出书面检讨,李某某本年度不得评优、评先;责成太蓬小学向县纪委写出书面检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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